中新网黑龙江新闻7月10日电(姜辉)到2020年,黑龙江省开展社区教育的县(市、区)实现全覆盖,全部区县将设社区教育学院,70%以上的乡镇(街道)、30%以上的村(社区)完成社区教育学校、社区教育学习站两级网点的建设,居民可多样选择学习资源。这是记者从10日在哈尔滨市举行的《黑龙江省社区教育融入社区治理工作推进会》上获悉的。
推进会上,由黑龙江省民政厅、教育厅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充分发挥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作用 推动社区教育融入城乡社区治理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要求,到2020年,黑龙江省多渠道搭建“三社联动”服务平台,全省开展社区教育的县(市、区)实现全覆盖,全部区县设立社区教育学院,70%以上的乡镇(街道)、30%以上的村(社区)完成社区教育学校、社区教育学习站两级网点的建设;到2022年,90%以上的乡镇(街道)、50%以上的村(社区)完成社区教育学校、社区教育学习站两级网点的建设。建立社区居民广泛参与、多样选择、自主学习、持续发展的社区教育公共服务体系,实现社区教育资源效益与居民公共利益的最大化,实现社区善治、建设居民共同的精神家园。
《意见》指出,要健全社区教育办学网络。通过整合资源建立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三级办学网络。依托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设立社区教育指导机构。市(地)依托广播电视大学设立社区教育指导机构(或社区大学)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指导本区域内社区教育工作;县(市、区、农管局、林业局)依托相关学校设立为社区教育学院,作为本区域开展社区教育的“中心”;乡(镇、街道、农场、林场)利用现有学校或机构作为社区教育学校,成为实施社区教育的主体单位;村(社区)利用现有教育文体活动场所和设施作为社区教育学习站,方便居民就近学习。
在社区建设过程中,社区教育基础设施应予以统筹考虑,纳入城乡建设规划。投入、提供必要的学习场所和设施,实现一个场所、多种功能,共享社区资源。结合乡镇(街道)的综合服务中心等建设社区教育学校,依托社区、村的文化中心等设立社区教育学习站。各地在建、再建社区场所要统筹考虑社区教育学校(学习站)场所和设施;已建成的社区要整合现有资源,为社区教育提供场所和设施;结合农村社区建设及“多村一社区”试点,各地要将农村社区教育服务设施及场所纳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,资源共享,提升农村社区教育服务水平,丰富“多村一社区”服务内容。
民政部门要发挥社区教育在协助政府培育、孵化、培训社区社会组织方面的作用;发挥社区教育在培育社区文化、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的作用;发挥社区教育在引导做公益事业、传递社会正能量方面的作用。(完)
文章来源:《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hljjyxyxb.cn/zonghexinwen/2020/1030/39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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